- 一、养老保险转移的基本概念
- 二、养老保险转移的条件
- 三、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 四、线上办理途径
- 五、总结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养老保险转移流程指南

一、养老保险转移的基本概念
养老保险转移定义
养老保险转移是指在跨省或跨制度流动就业的情况下,需要将原有的养老保险关系从一个地方或制度转移到另一个地方或制度的过程。例如,从北京跳槽到上海工作,或从企业转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都涉及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
适用情形
养老保险转移主要适用于跨统筹地区或跨制度就业的情况。若已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则无需再进行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
二、养老保险转移的条件
基本条件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且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即可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转出地账户需暂停缴费且无欠费,转入地还需符合跨统筹区或跨制度流动就业的条件。
特殊情况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在非户籍所在地流动就业参保时,新参保地通常只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不办理关系转移接续。此外,若参保人在多个地方参保,且每个地方的累计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养老保障关系可能会转回户籍所在地。
三、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提出申请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同时,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社保卡、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等。
审核与接收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若符合条件,会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若不符合条件,则向申请人或单位作出书面说明。
办理转出手续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包括核对缴费信息、打印转移清单等。
办结手续与通知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原参保地转来的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四、线上办理途径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选择“养老保险”栏目下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录入信息并提交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进度查询”和“审核结果查询”服务,查询后续经办进度和结果。
掌上12333 APP与电子社保卡
通过“掌上12333”APP、微信或支付宝的“随申办”小程序等渠道,搜索“电子社保卡”,进入应用服务界面,选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服务,填写并提交申请。
五、总结
养老保险转移对于参保人员来说至关重要,确保了在不同就业地或制度下养老保险的连续性。通过了解并遵循上述转移流程,参保人员可以更加便捷地完成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保障自己未来的养老权益。在此过程中,务必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及时关注办理进度,以保障转移过程的顺利进行。
浙江省内转移社保指南 (一)
贡献者回答浙江省内转移社保指南如下:
养老保险转移
准备材料:原参保地的社保卡或身份证:用于证明个人身份及参保情况。原参保地的养老保险手册:记录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的重要文件。新参保地的户口簿或居住证明:证明个人在新参保地的居住或户籍情况。办理流程:申请转移:向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转移申请。审核出具联系函: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寄送联系函:将联系函寄送至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医疗保险转移
准备材料:与养老保险转移相同,包括原参保地的社保卡或身份证、医疗保险手册以及新参保地的户口簿或居住证明。办理流程:与养老保险转移流程相似,包括申请转移、审核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寄送联系函以及办理转移手续。
注意事项
转移条件:转移社保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年龄、缴费年限等,具体要求需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时间:社保转移一般需要1-3个月,具体时间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而定。转移金额:转移金额包括个人账户余额和单位缴费部分,具体金额以当地政策为准。
咨询途径电话咨询:拨打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咨询电话,了解具体政策和办理流程。现场咨询: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向工作人员咨询,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
养老保险怎么转移 (二)
贡献者回答养老保险的转移流程如下:
打印缴费凭证:
参保人员需要向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并打印出在原参保地的缴费凭证。
新参保地审核:
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会在收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符合条件:如果审核通过,新参保地会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收函。
不符合条件:如果审核不通过,新参保地会向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
原参保地在收到新参保地的同意接收函后,会办理好转移交接的各项手续,包括转移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
新参保地办结手续并通知:
新参保地在收到原参保地转移过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
办结手续后,新参保地会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参保人员。
注意:在整个转移过程中,参保人员需要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新参保地的通知和了解转移进度。同时,不同地区的养老保险转移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流程和时间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养老保险转移需要哪些手续?网上办理流程详解! (三)
贡献者回答养老保险转移需要的手续及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一、养老保险转移所需手续: 一般情况下,无需额外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但需注意,需在转入地先参保之后,才能申请转移。
二、养老保险网上转移办理流程:1. 选地区: 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相关APP、小程序、公众号等渠道。 选择“社保转移申请转入地开通地区查询”,确认转入地是否已开通网上申请业务。
办申请:
在已开通网上申请服务的地区,无需再到线下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直接选择“社保转移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查结果:
提交申请后,可通过相同渠道选择“社保转移申请审核结果查询”功能,查询受理审核结果。经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将开启后续转移接续流程。
注意事项: 在进行养老保险转移前,请确保已在转入地参保。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咨询,可拨打社保电话12333。
社会养老保险转移详细流程 (四)
贡献者回答社会养老保险转移详细流程如下:
一、同城转移流程
在同城范围内转移社保较为简单,无需特别办理转移手续。只需原单位将社保做停,新单位凭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即可直接为其上社保。
二、异地转移流程
提出书面申请: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审核并发出同意接收函: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时间限制: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整个转移接续手续最多45个工作日即可办完。
即为社会养老保险转移的详细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深圳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指南 (五)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深圳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点击立即办理;
2.受理和审核:点击“转移申请管理”,选择所需的对应转出功能——根据系统提示,录入转出信息(即时);系统审办完毕,符合条件的办理成功。
3.送达:出具参保凭证,由申请人自行打印。
法律依据:《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1、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之一)
(1)现年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深圳就业,按规定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人员;
(2)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延缴及趸缴条件的人员;
(3)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最后参保地在深圳,养老保险记录累计超过15年的人员。
2、非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之一)
(1)现年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深圳就业,按规定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人员;
(2)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最后参保地在深圳,省内实际缴交养老保险记录累计超过10年,并与省外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合计为15年的人员。
数量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申请材料:
1、《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
2、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转出地出具的转移凭证原件4、养老保险存在重复缴费的,另需提供参保人本人在本市中、农、工、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具的存折或者借记卡(不得提供信用卡)
深圳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受理机关:见附件《办事窗口地址》。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本审批事项无证件,无有效期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调整决定机关: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联系电话:12333
事项程序:
1、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
2、参保人前往其所属辖区的深圳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3、深圳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机构;
4、转出地社保机构寄出信息表及转移基金至深圳社保机构;
5、深圳社保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并录入,转移手续办结。
(备注:业务流程图见附件)
时限:
1、我市社保机构收到转入申请和参保缴费凭证后,在15个工作日内发出联系函;
2、我市社保机构在收到转出地社保机构转移的信息表和基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3、上述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时限。
法律效力:经社保征收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入
救济权利:
申请人对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行政服务(非行政行为)不满的,可以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信访部门投诉;对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作出的该行政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1.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事项收费:不收费表格下载:
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职工及个人缴费)
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样表)
年审年检:无年审
特别提示:此处15个工作日的起算时间,为我局收到转出地社保机构发出的转移信息表的时间。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典诚律网希望养老保险转移流程指南,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